关于印发《宽城区城市管理职能下沉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宽城区城市管理职能下沉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宽城区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宽城区城市管理职能下沉暂行办法
为了突出街道在属地化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好地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的责权关系,本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责配套”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区政府将市容环卫局的执法权限、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由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考核,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街道在原有城市建设管理科的基础上,设立城市管理综合办公室,办事处行政主任担任主任,分管城建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城建科长、执法中队中队长、保洁分队分队长担任副主任。
第三条 各执法中队除人员编制、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外,行政、党务、纪检、安全等工作均由所在街道接管。不得将执法中队人员调任到与城市管理工作无关的岗位。
第四条 街道可以对属地执法中队正、副队长及所属队员提出调整任免建议,区市容环卫局结合实际,按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并做出调整任免决定。
第五条 各执法中队人员的绩效考评,不再列入区市容环卫局,纳入所在街道,享受所在街道绩效考评等次的同等待遇,绩效考评奖励由区财政划拨至街道发放。
第六条 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聘用或劳务派遣等方式招录人员,参与辖区城市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街道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亦可向区政府报告确定。
第七条 区环卫保洁处管理区域以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街道承担,各街道可以采取聘用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建立小型环卫保洁队伍,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完成此项工作。
第八条 执法车辆除车籍保留在区市容环卫局外,车辆的使用保管、维修保养、保险、油料等其他事项,均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现有执法装备和固定资产,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保管、使用、维修,需报废的由区市容环卫局统一处置。
第九条 各街道要结合实际整合拓展现有网格功能,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各级网格要及时通过街道数字化城市管理子平台与区数字化平台对接,实现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信息采集、指挥调度、适时处置等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管理工作实效。
第十条 区市容环卫局按照各执法中队人员编配、车辆配备情况及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将2017年预算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分配至各街道。
第十一条 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考评;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对各执法中队人员培训、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区数字化平台对街道数字化子平台的结案率进行考评。
第十二条 各执法中队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2年集中轮换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调整。
第十三条 区市容环卫局直属中队(150中队),作为区城市管理的机动力量,负责随时增援各执法中队遇到的重、难点任务,也可直接查处全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区市容环卫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可随时指挥调度各执法中队,完成重大拆迁、拆违、护建等全局性工作。
第十五条 “两区一镇”参照此办法执行。
附件1:宽城区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工作领导小组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宽城区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相道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 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 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齐瑞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朱德美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向奎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贞国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咏梅 南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冰 东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相文 群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仲立娜凯旋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跃 兴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秉裕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磊 柳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东 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长青 兰家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