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宽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城市管理委员办公室的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15年长春市城市管理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构建大城管格局为手段,科学制定城市管理目标,实现由集中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切实推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长效化、法制化、信息化、社会化,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城市出入口整治
1、整治目标。对城市出入口进行全面集中整治,重点建设长农公路城市出入口;对长松公路城市出入口结合实际加强管理,确保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2、整治标准。对城市出入口道路进行改造养护,合理设置市政设施;加强城市出入口绿化美化,将城市出入口打造成绿色生态走廊;成立专门负责城市出入口及沿线环境卫生的环卫专业队伍,设置相应的垃圾收集、公厕等环卫设施;拆除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筑(构筑)物,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物;规范街道两侧牌匾;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设置交通指示牌、信号灯,施划交通标线、标识;对城市出入口重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源头治理;规范修车洗车、物流货站、废品收购站等经营秩序,规范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相关街(镇)、宽城区经济开发区。
(二)城市扬尘治理
1、加强工地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工地环境管理的规定,加强开发建设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重点工程施工工地、管线挖掘工地、园林绿化工地、拆除工地、收储工地、装修装潢工地、交通(治安)监控设施工地等各类施工工地的规范管理,将全区规模以上开发工地全部建成标准化示范性工地;落实工地管理标准,推进关口前移、事前防范;规范工地围挡,新开工工地要按规范要求设置围挡,土地收储场地要全面围挡,对污损的工地围挡及时清洗更换;对工地进出口道路实施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保持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加强工地除尘降尘,对各类易产生扬尘的工地要采取洒水、封闭、覆盖等措施进行控制;严格控制管线挖掘对道路的损坏,严把审批关,严格施工管理,严抓施工时限,及时恢复道路路面。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镇)、各管线单位。
2、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强化渣土管理措施,提高渣土管理标准,从源头控制污染;渣土运输车辆严禁改装和超限、超载,车体要经冲洗后实现净车上路;必须采取封闭覆盖措施防止渣土洒落产生扬尘;渣土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定点倾卸;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严格资质审查,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和GPS设备,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加强渣土运输市场管理,避免低价运输、无序竞争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各街(镇)。
3、加强道路的清扫除尘。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快速清扫、绿色清扫水平,实施洒水降尘、雨中除尘作业,把清洗道路、除尘降尘作为清扫保洁的常态。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
4、加强城区内超高土和裸露地面治理。对街路两侧、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绿化带内、施工工地及国土收储闲置土地的超高土进行集中清理,对留用的土方进行覆盖,坚决控制扬尘;结合城市伤痕治理,组织好巷道、人行步道、商家门前、单位庭院、居民小区裸露地面的绿化和硬化铺装,实现城市三环以内无裸露地面。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道。
5、加强易扬尘堆放物治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煤堆、粉煤灰、砂石、水泥等,要采取入库存放、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废渣、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镇)。
(三)占道经营治理
1、加强占道露天烧烤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连带包保,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完善联合执法队伍,实行市容、工商、环保、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整治露天烧烤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在不扰民、不占道、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新设置4个烧烤疏导点(农安南街、扶贫市场、广源商厦门前),并创造条件,在三环路外设置烧烤集中经营区域,分流人群;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和宣传引导,对食品安全卫生不合格烧烤经营业户实施严格处罚,媒体曝光,加大烧烤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宣传,积极推广食品卫生达标烧烤店,并引导市民转变饮食习惯,食用放心食品;严控烧烤油烟排放,推广无烟烧烤设备,有烟烧烤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设置排放设施;加强烧烤经营环境监管,烧烤店必须设置制冷设施,杜绝店外摆桌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2、加强其他占道经营治理。对占道销售、占道加工、占道修车洗车及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占道行为进行整治。通过规范疏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占道经营现象,保持街路整洁、有序、畅通。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镇)。
(四)交通秩序治理
1、加强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进一步巩固交通秩序整治成果,针对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给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社会治安带来的影响,进行严格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镇)。
2、整治车外抛物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司乘人员的文明素养、守法意识。完善激励措施,发动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加强巡查执法,严管严罚,改善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
(五)老旧散小区改造
按照集中连片、综合改造、示范提升的原则,改造老旧散小区5个。在有小区道路和人行步道硬化、有绿化美化亮化、有休闲广场、有健身和便民设施、有停车场地、有楼道粉刷、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有物业用房和管理组织的“八有”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实施地下排水管网改造,提高改造标准和改造质量。积极探索改造后的老旧散小区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镇)、各管线单位。
(六)城市整洁管理
1、加强非法广告治理。加大对非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端窝点,打团伙;提高清刷覆盖水平;合理设置公益信息栏,疏导市民发布生活信息,遏制非法广告张贴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镇)。
2、规范户外牌匾广告。加强对全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管理,重点完成3条街路(北亚泰大街、北凯旋路、北三环路)牌匾规划,对3条主次街路(青年路、凯旋路、柳影路)牌匾进行整治,解决陈旧、破损违规牌匾问题,提升牌匾设置的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镇)、各开发区。
3、加强废品收购站管理。清理整顿三环路以内废品收购站;规范废品收购站经营环境,经营场所要设置封闭围墙和仓库设施,封闭覆盖,周边场地保持清洁;严格废品收购站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治安管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各街道。
4、加强违法建筑整治。拆除非法占用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公用通道、燃气管线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面积 2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5、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治理。加大投入,增设垃圾转运站、公厕及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使布局合理;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监管,落实环卫保洁队伍,坚持常态化管理,对乱倒乱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治理;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提升环境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镇)、开发区。
6、改善窗口区域环境。巩固火车站周边区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火车站、黄河路、凯旋路客运站、轻轨站、华正、黑水路、光复路商圈等城市窗口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乱丢垃圾、乱设摊点、乱贴广告、乱设招牌、乱堆乱放和叫卖乞讨、喊客拉客问题,确保窗口区域环境、交通、治安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相关街道。
7、做好冬季清除冰雪。不断完善清雪作业流程,提高清雪作业质量和效率,做到以雪为令、快速反应、绿色清雪和快速清雪,确保交通畅通;动员社会力量、号召广大市民、志愿者参与到清雪行动中。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文明办、区团委、各街(镇)。
(七)道路环境管理
1、管理目标。完善道路设施,规范道路环境,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全面提升道路管理水平,按照市里要求确保主要街路都达到精品化街路的标准;加大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标准化背街小巷。
2、管理标准。保持路面完好无损,马路边石、人行步道、交通标识、环卫设施等健全完善、规范有序;绿化美化注重精品、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街路亮化简洁明快,和谐统一,艺术实用;楼体立面色彩协调、安全美观、完好无损;广告牌匾规范有序、形式多样、品位典雅;环境秩序管理严格、干净整洁、规范统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镇)。
(八)“城市伤痕”综合治理
重点整治市政市容方面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影响城市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道路破损、马路边石残破、管线井盖丢失、人行步道损坏、影响盲道安全、施工修复不到位、绿化损坏缺失、树根残留、残墙断壁、楼体破损污染、广告牌匾残缺、私设楼体霓虹灯广告、人防出入口残破等。经过整治,使市政设施更加规范、安全、完整、有序,市容更加整洁干净,充分体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人性化。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人防办、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镇)。
(九)庭院小区环境整治
充分发挥单位、居民、社区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主体作用,抓好单位庭院、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庭院小区无毁绿种菜、无堆放杂物、无私搭乱建、无违法张贴、无饲养家禽;对已完成“暖房子”改造的住宅楼实施“洁白楼道”工程;对已改造的老旧散小区加大环境管理,巩固改造成果;春季和秋季开展两次全区性庭院小区卫生清洁行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镇)。
(十)城市绿化美化亮化
大力推进森林城建设,新建绿地20公顷以上,重点绿化美化长农、长松出城口,全面预计投入468万元,对夹陷棚户区拆除还绿;科学开展城市美化,通过街头绿色小品、园林雕塑、园林设施等,完善补充绿色空间,提升绿化美化品质;以街路重要节点、桥梁、河道、绿地及沿街楼体为重点,推进城市亮化。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各街(镇)。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对建设工程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彰显特色、打造品牌。对管理工作要精细化、规范化,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长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强化工作重点。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市里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城市出入口治理、城市扬尘治理、占道经营治理和交通秩序治理,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任务落实。
3、强化督导考核。制定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考评要求进行督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4、强化舆论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和舆论批评,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