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宽城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宽城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九日
健康宽城行动计划
目 录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健康宽城目标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原则
2.1计划领导机构
2.2宽城区健康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3 健康宽城行动的工作措施
3.1行动工作策略
3.2健康危害因素的干预措施
3.3健康宽城具体实施计划
4 健康宽城行动的监测、培训、和报告
4.1监测
4.2.1培训组织
4.2.2培训行为
4.3报告
4.3.1责任报告单位
4.3.2责任报告人
4.3.3报告内容
4.3.4报告时间和对象
5 健康宽城行动的评估、奖励和责任追究
5.1评估
5.2奖励
5.3责任追究
6 健康宽城行动的保障
6.1经费保障
6.2通讯和交通保障
6.3宣传保障
7 计划的制定
8 附则
8.1计划解释部门
8.2计划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我区居民健康水平,贯彻积极预防思想,有效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控制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对健康的不良影响,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和生命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人民健康的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长春市民生规划纲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宽城区2009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计划。
1.3健康宽城目标
1、人均期望寿命显著提高,通过4年的努力,使我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以上。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7/10万以下。
5、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并逐年下降;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85%(城市95%、农村85%)。
6、有效提高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等慢病患者的生存期和生存质量,控制上述三类疾病死因比重。
7、肿瘤早期筛查率达到50%以上。
8、降低食物中毒发生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9、提高生活饮用水合格率,末梢生活饮用水城市水质合格率在99%以上,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在95%以上。
1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
11、全区所有公共场所实现禁烟,控制青少年吸烟率上升趋势。
12、促进心理健康。社区精神病患者管理率95%以上,社区心理干预活动开展率95%。
13、高血压病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高血压控制率达到60%以上。
14、糖尿病管理覆盖率达到85%。
15、脑卒中病人参与社区康复率50%。
16、居民主动参与疾病防控比例不低于70%。
17、社区家庭健康顾问覆盖率为90%,家庭医生覆盖率为40%。
18、社区健康人口比重逐年增加。
19、主动参与健康保护人群比例逐年增加。
20、70%以上的市民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60%的健康群众每天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
1.4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宽城区区域内社会公众,包括外来流动人口。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重视运用综合干预模式,控制各种健康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区居民主动参与,政府加大投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将健康城市理念融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积极参与“健康长春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
(3)分层面、分步骤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各个领域、各个区域和各种人群中展开健康促进工作,分层面、分步骤推动宽城区“健康长春行动计划”的实施。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计划领导机构
区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计划的规定,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宽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健康行动的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区政府提出成立健康宽城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建议。
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健康行动处理工作。
2.2宽城区健康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的宽城区健康宽城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健康宽城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做出相应健康行动决策。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区卫生局:
第一、负责全区行动计划的制定;技术引进、人才培养等保障工作。按照总体行动方案,制订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区卫生局部门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等卫生法规执法监督工作。
2、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降低传染病、职业病等发病率;搞好计划免疫;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蔓延;杜绝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开展对群众的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指导,使群众了解危害健康的因素,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保健能力。
4、为居民及时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有计划地开展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降低精神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死亡率和残疾率。
5、无毒化处理医疗卫生单位的污水、污物、粪便、垃圾等。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前教育、检查工作;普及孕前、孕期教育;提高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和母乳喂养率。
(二)计生局
1、负责制订、实施我区“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2、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宣传培训工作。
(三)城建局
1、加强市容、市貌基本建设管理,搞好日常清扫保洁和污水。维护市容、市貌环境整洁优美。
2、绿化、美化、净化路、街、巷、广场、花坛及农村村屯。
3、施工场地规范化管理,取缔违章广告、标语等。
4、保证住房安全,修缮、改善住房条件。
5、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确保居民住宅区绿化、美化、清洁卫生。
(四)发改局
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保证健康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把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发展结合起来。
(五) 财政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卫生事业投入的比例。研究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保证重点,加强基层卫生建设。
(六)宽城区公安分局
1、及时做好火灾、水灾、自然灾害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2、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打击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活动,稳定社会治安。
3、做好养犬管理,防止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4、严格废品收购站的审批和管理,严格停车场的管理。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七) 区环保局
1、负责制订、实施我区的环境保护计划。
2、创造良好的环境质量,全年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240天以上,优良率93%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70%以上。
3、集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努力营造高尚和谐的人居环境。
(八)长春火车站、黄河路客运站
1、城市铁路、公路交通畅通,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
(九) 区劳动局
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发展,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环境条件,重视劳动卫生及女工保健,做好尘毒危害治理。
2、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就业范围,积极推行职工失业、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工作;推荐已恢复正常的精神病人劳动就业,完善医疗保险事业。
3、扩大社会保障事业,使其保险率达标。
(十)教育局
1、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人民文化知识水平,加强卫生科普教育。
2、创造优美卫生学习环境,搞好学生饮食、饮水卫生;保障学生用眼卫生。
3、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口腔、眼等的保健,注重学生缺陷的矫治和疾病的防治。降低中、小学生常见病发病率。
4、重视对大、中、小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5、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开展“性”教育和防治艾滋病知识教育,杜绝学生吸烟、吸毒等不健康行为。
6、与文化、体育部门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健康发展。
(十一) 宣传部
1、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健康宽城行动计划”的内容,达到人人皆知,促进人人参与。
2、宣扬社会公德、社会风尚、职业道德、敬业尽职和开展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的宣传活动。
3、推动企业、社区、校园、家庭、街头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出文明企业、单位、学校、小区和家庭。
(十二)宽城区工商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质监局
1、协助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健康市场”活动。
2、加强市场、公共场所等的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尤其要严格食品产、供、运销的卫生管理。
3、打击违法行为,取缔无证商贩特别是校园周边的无证商贩和黑加工点。
4、取缔违章占道经营、取缔违章广告、标语等。
5、杜绝烟草广告。
(十三)区农业局
1、建立无公害化蔬菜生产基地,最大限度提供无公害化蔬菜。
2、保护水利,充分利用水利资源。
3、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防疫。
(十四)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残联
1、发展社区服务,为儿童、老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会福利服务。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保健工作,加强精神病人管理、残疾人自力工作;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3、开展群众性救死扶伤、扶危济贫、敬老助贫、助人为乐活动。
(十五)区文体育局
1、负责制订、实施我区的全民健身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意识。
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锻炼与卫生保健相结合,组织群众性卫生体育活动。
3、开展文娱活动,丰富群众生活;文娱与健康相结合,促进群众身心健康。
(十六)区爱卫会
1、开展社会卫生管理,进行卫生评比活动。
2、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发动群众除“四害”,开展无吸烟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控烟行动计划。
(十七) 区工会、区妇联、区团委、老龄委等
1、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少年、学生、妇女积极参加我区“健康宽城行动计划”活动。
2、教育本组织成员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参加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增强文明程度;从自己做起,争做健康人。
3、维护职工劳动保健,促进工人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和妇女保健;丰富老年生活,强化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十八) 区直机关工委
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组织我区机关干部率先参与“健康宽城行动计划”。
(十九) 各街道 ( 乡、镇 ) 政府
制定本辖区健康行动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行动促进。
(二十)宽城区武装部
协调驻军部队(单位)搞好健康宽城行动计划。
(二十一)机关事务管理局
合理膳食,配合宣传。
(二十二)宽城交警支队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文明执法。
1、严格交通管理、整治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加强车况管理、减少尾气和噪声污染。
2、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学会外伤急救及自我救护知识,减少事故伤残、死亡率。
(二十三)安监局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降低安全生产事故。
3 健康宽城行动的工作措施
3.1行动工作策略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体居民主动参与原则;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等经济、适宜、有效、科学的健康促进手段,帮助群众树立牢固的健康意识,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健康技能和防病方法;以部门机构为主体,以各级政府为依托,通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减少死亡,增加寿命;社区采取儿童和老年人优先策略,使健康脆弱群体得到有效保障。
3.2健康危害因素的干预措施
(1)控盐: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日食盐用量不超过6克为宜,食盐过多会导致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
(2)限糖:每日摄入白糖总量应为30—40克,即不超过摄入碳水化合物总量的10%,从而减少多种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肥胖症、老年性白内障、龋齿、近视、佝偻病的发生。
(3)限油: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烹调油食用量为每人每日25克。食用油提供的能量高,长期超标食用会引起肥胖,进而导致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胆囊炎、脂肪肝等慢性病。
(4)限酒:通过控制饮酒减少维生素缺乏、营养不良、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的形成,减少心肌梗塞和脑出血的发生,减少咽喉、口腔、食道等癌症的发病率。同时降低因饮酒引发的车祸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建议每人每日饮酒限量为:啤酒500毫升,红酒100毫升,白酒50毫升。
(5)戒烟:通过大力推进戒烟行动,控制与吸烟相关的疾病,主要包括: 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口腔疾病、眼科疾病等。
(6)控制体重:肥胖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脂肪随着血液流入循环系统,引发高血脂、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塞等疾病,通过控制体重能够有效减少这些疾病的发生。体质指数(BMI)是国际上对体格评价的通用指标,是肥胖的判断方法,控制BMI在18.5~22.9范围内(BMI等于体重/身高的平方)。
(7)控制过劳:过度疲劳导致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恶化引发脑血管病或者心血管病等急性循环器官障碍,甚至出现致命的症状。通过对高危人群实施过劳评价,及时发现过劳症状和因素,提出纠正指导意见。
(8)控制适量睡眠:睡眠不足会使人体免疫力下降,抗病和康复的能力低下,容易感冒,并加重其他疾病或诱发原有疾病的发作,如心血管、脑血管、高血压等疾病。建议每人每日睡眠时间为:0~1岁20小时,1~4岁12小时,5~12岁10小时,13~20岁9小时,21~60岁8小时,超过60岁6小时。
(9)控制心态:良好的心态是健康的重要标志,不良的心态是诱发一系列疾病的原因,通过积极有效的手段,促进居民形成良好心态。发生心理疾病后能积极有效的治疗心理病患。
(10)控制均衡饮食:参照我国居民膳食“金字塔”,通过在日常饮食中均衡摄入的各类营养素,有效保证必要营养的摄入,预防营养不良性疾病及营养素失衡引发的慢性疾病。
3.3健康宽城具体实施计划
(1)婴幼儿健康保障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2)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3)女性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由区妇联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4)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5)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由区工会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6)老年健康保障行动计划,由区老龄委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7)健康长春志愿行动计划,由区团委落实。
(8)疾病免疫预防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9)疾病康复救助行动计划,由区相关局落实。
(10)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由心理医院落实。
(11)口腔健康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12)传染病控制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13)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控制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14)血液安全行动计划,由区卫生局落实。
(15)农药安全行动计划,由区农业局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16)饮水安全行动计划,由区发改委牵头,区建设局、区卫生局、环保局协助落实。
(17)职业安全保障行动计划,由区安监局牵头,劳动局、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18)交通安全行动计划,由宽城公安分局牵头,区卫生局协助落实。
(19)家居环境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区建设局、区爱卫会协助落实。
(20)控烟行动计划,由区爱卫会落实。
4 健康宽城行动的监测、培训、和报告
4.1监测
各个部门和单位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情况的主动监测,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1培训组织
各个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居民健康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健康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组织相关的健康知识培训,每月一次,帮助居民锻炼基本保健技能,在全区范围内贯彻“经营健康”的理念。
4.2.2培训行为
(1)勤洗手、常洗澡,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具。
(2)每天刷牙,饭后漱口。
(3)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
(4)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尊重不吸烟者免于被动吸烟的权利。
(5)少饮酒,不酗酒。
(6)不滥用镇静催眠药和镇痛剂等成瘾性药物,拒绝毒品。
(7)使用卫生厕所,管理好人、畜粪便。
(8)讲究饮水卫生,注意饮水安全。
(9)经常开窗通风。
(10)膳食应以谷类为主,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注意荤素搭配。经常食用奶类、豆类及其制品。
(11)膳食要清淡少盐。
(12)保持正常体重,避免超重与肥胖。
(13)生病后要及时找社区医生(家庭健康顾问)就诊,配合医生治疗,按照医嘱用药,不滥用抗生素。
(14)饭菜要做熟,生吃蔬菜水果要洗净。
(15)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
(16)不吃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7)妇女怀孕后要及时去医院体检,孕期体检至少5次,选择住院分娩。
(18)孩子出生后应尽早开始母乳喂养,4-6个月后合理添加辅食。
(19)儿童青少年应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预防近视的发生和发展。
(20)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21)孩子出生后要按照计划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22)正确使用安全套,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23)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24)家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25)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26)每年做1次健康体检。
(27)系安全带(戴头盔)、不超速、不酒后驾车。
(28)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预防溺水。
(29)安全存放农药,依照说明书使用农药。
(30)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4.3报告
4.3.1责任报告单位
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健康情况的报告。
4.3.2责任报告人
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健康教育的专门人员。
4.3.3报告内容
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健康情况,本部门健康宽城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本部门在健康宽城行动中的特色。
4.3.4报告时间和对象
每两周报告一次,间隔周的周五上午10点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市健康行动领导小组汇报。
5 健康宽城行动的评估、奖励和责任追究
5.1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考评方案,确定考评内容,定期实施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给区政府和市政府健康行动领导小组。
5.2奖励
区委、区政府对在健康宽城行动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5.3责任追究
区委、区政府对健康宽城行动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 健康宽城行动的保障
6.1经费保障
各个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落实专项健康行动经费。
6.2通讯和交通保障
各个部门要负责配备健康行动人员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以保证健康宽城行动的开展。
6.3宣传保障
各个部门要充分采取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区域内居民开展健康宽城知识的普及教育,每个月都要有一项宣传主题、一项行动计划。
7 计划的制定
本计划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制定、发布,并定期评审,根据健康宽城行动计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计划,报区政府健康宽城领导小组备案。
8 附则
8.1计划解释部门
本计划由健康宽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2计划实施时间
自计划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