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宽府办【2019】4号
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
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
区四经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区政府领导要求,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紧急通知》(长府明电[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作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务必同心协力,确保我区四经普数据填报质量和整体工作进度。相关要求如下:
1.保证联网直报企业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和上报时间。
2.保证个体抽样调查户、规模个体经营户、一般纳税人个体经营户及个体运输户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和上报时间。
3.非联网直报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单位)要求。
一是确保单位数量符合趋势。各作战单位参考清查底册和三经普单位数,保证本辖区单位应统尽统。如单位数没有达到清查底册数,请说明详细原因。
二是确保普查数据填报质量。理论上杜绝营业单位出现营业收入为零的情况,单位填报数据要通过各项逻辑关系和审核。
三是确保上报时间,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四是发现新问题及时上报区四经普办公室。
4.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保证全区于4月15日完成所有被调查单位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
附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紧急通知》
2019年3月18日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