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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3-11-20 11:48来源:区政府办索引号:22010300070314120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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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宽城区《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执行。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 

  一、事件类信息
  1、敌对分子、民运分子和民族分裂组织制造的恐怖、暴力事件,非法结社、集会及各类民间非法组织活动等情况。
  2、非法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秘密结社组织的活动,境外宗教渗透等情况。
  3、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和城区主要街道的群体性事件,中断铁路运输和干线公路交通事件。
  4、到省、市或进京上访、请愿;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或发生在敏感地点、重要行业的集体上访事件。
  5、军地、军警、警民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企业离退休老干部、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等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
  7、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集会、聚众游行、静坐、示威、请愿、闹事、罢工、罢课、罢市等事件。
  8、拦截领导车辆等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冲击、围攻街道(镇)以上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9、参与人员对抗性特性突出,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事件。
  10、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并造成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11、大型活动或群众性娱乐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安全事故或骚扰事件。
  12、高校出现串联、煽动和蛊惑行为,可能导致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13、出现跨地区(省、市、区)串联、煽动行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案件类信息
  14、一次死亡1人或伤5人以上的爆炸、杀人、伤害等刑事案件。
  15、伤害领导干部和其他身份特殊人员案件。
  16、受害者3人以上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以及涉外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17、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台传输系统等,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信息安全事件。
  18、盗窃、出卖、泄露国家秘密及丢失、盗窃、泄露国家重要情报、信息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19、抢劫金融部门现金或运钞车的案件。
  20、走私、贩卖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冰毒500克以上,“摇头丸”50粒以上,可卡因1000克以上、易制剂毒品10千克以上的涉毒案。
  21、涉及物品总价值50万元以上的走私案。
  22、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
  23、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制贩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重要票据案件。
  24、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大规模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金融挤兑事件;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骗汇案。
  25、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危害严重的案件。
  26、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涉及人数在5人以上的投、中毒案。
  27、劫机、劫车及劫持人质、纵火、非法制售枪支弹药、枪支炸药被抢盗及失控等严重犯罪案件。
  28、看守所、拘役所等关押场所发生的在押人员2人以上集体脱逃或重要案犯脱逃、暴狱和遭受外界非法冲击的重大案件。
  29、境外发生我区公民和区内发生的外国公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发现或查获的涉及5人以上中国公民的重大偷渡案件、外国人偷渡案或中外合作破获的非法移民案件。
  三、重大事故类信息
  30、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涉及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31、飞机失事,列车相撞、颠覆、脱轨等重大事故。
  32、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3、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的治安事故。
  34、一次死亡1人或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
  35、自爆、自焚等造成社会影响的自杀事件。
  36、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故;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人员的安全事故。
  37、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和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以及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泄漏引爆事故。
  38、危险化学品、毒性气体泄漏和放射源丢失、
  39、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江、河、水库水域大面被盗失控等性质严重、危害较大的事故。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0、房屋倒塌、道路塌陷造成社会影响的。
  41、重大医源性感染事故。
  42、距我区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的境外大面积火灾。
  43、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重大灾情疫情类信息
  44、2.0级以上的地震。
  45、大风、暴雨、雷电、洪水、冰雹、霜冻、沙尘暴、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
(2)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3)致农作物大面积受损或人畜死亡事件;
(4)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停电、交通瘫痪、人员死亡的。
  46、出现在人际之间传染性较强、治愈率较低的乙、丙类传染病和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在学生、儿童等特殊群体出现10人以上染病的普通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烈性菌株、毒株、致病因子丢失事件;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化学武器、细菌武器伤人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
  五、苗头性和预警类信息
  47、上述各类重大情况未发生之前出现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六、其他信息
  48、涉及外事、新闻、民族宗教和危害国家安全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类突发事件(事故)。
  49、发生群众大范围集中抢购造成商品价格急剧波动的事件。
  50、对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参与和涉及的人员身份特殊、或持续时间长、发生地点和部位敏感、动用警力、容易产生较大社会政治影响,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重要信息,也要及时上报。
  51、区领导交办的需要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
  52、对未列入上述范围,其他重要紧急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