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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宽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3-01-12 00:00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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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

  按照《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的通知》(长商联字【2012】14号)文件要求,为便于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与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成立宽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邹 娜 副区长

  副组长:吕长河 区商务局局长

  王 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淑梅 区财政局局长    

  荣少华 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高 兴 区发改局局长

  常 茳 区民政局局长      

  程光远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庆忠 南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旭萌 东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富有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方明 群英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亚娟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文波 兴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跃 凯旋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颖明 柳影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永刚 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葛 峰 兰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张 明 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局长

  徐 刚 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局长

  刘树刚 市规划局宽城分局局长

  李初金 市环保局宽城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电话:89990218。

  主 任:吕长河 区商务局局长(兼)

  副主任: 魏立军 区商务局贸易发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督促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资源网点规划的汇总、修改、论证等工作;协调、指导各街道开展本区域的规划工作;指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程整体实施,统筹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等。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