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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的通知

时间:2016-12-20 00:00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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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的通知

  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12月19日10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3,环境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经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长春市48小时内仍将持续重污染天气。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将大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为黄级预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Ⅲ级响应,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大气污染状况。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组织户外活动,并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同时,号召全社会“同呼吸、共命运”,自觉践行减污行动,为洁净蓝天做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