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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

时间:2017-04-27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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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50、48、98、7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2.4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11微克/立方米。全市优良天数为58天,占比64.4%。第一季度主要受冷空气活动偏弱、暖湿气流旺盛、地面风力小、逆温频发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浓度总体偏高,轻度及以上污染共出现32天,且多发生在1月份,中度及重度污染天出现在1、2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除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浓度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浓度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