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宽城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7年2月)
案件名称:吉林省龙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17]KC001号
违法企业名称:吉林省龙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吉林省龙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宽城区东二条777号的锅炉(DZL29-1.25<1#>)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倍以下)
处罚种类:罚款(壹拾万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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