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关于印发<长春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长工信字[2017]159号)未见精神,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做好我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宽城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宽城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级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成立宽城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级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 长:吴相道 宽城区区长
副组长:邹 娜 宽城区副区长
成 员:孟炜彤 区发改局局长
刘忠诚 区环保分局局长
王希武 区质监分局局长
梁红胜 区安监局局长
徐 雷 区财政局局长
陈 波 区人社局局长
杨青国 区国土分局局长
桂广野 区农业局局长
詹志伟 区商务局局长
王 亘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 淼 区地税分局局长
张生建 区国税分局局长
杨向奎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咏梅 南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贞国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冰 东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相文 群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仲立娜 凯旋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跃 兴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磊 柳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秉裕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东 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长青 兰家镇副镇长
刘 岱 宽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房 德 装备产业开发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局长孟炜彤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分工
区发改局:牵头负责工业行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并依据能耗标准、技术标准组织做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负责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能耗“对标”工作。牵头负责煤炭、电力行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引导煤炭、能源企业做好技术改造升级。
区安监局: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据安全标准推动安全不达标的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区环保分局:严格环保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保标准推动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区质监分局: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产品质量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支持政策。
区人社局:会同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区国土分局: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指导、处置和盘活落后产能退出的项目用地,支持产能退出企业转型转产、职工安置等。
区农业局:指导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区商务局: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流通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相关工作。
区工商分局:通过注销工商登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协同推进各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区地税分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协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区国税分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协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各街道办事处、兰家镇、宽城经济开发区、装备产业开发区: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属地企业的监督监管,情况调度,协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解决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交换部门工作信息和政策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联席会议工作流程
1.原则上每年初或年末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下一年度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提前将本单位总结及年内出台的文件、工作方案等材料提交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形成综合总结材料和年度材料汇编,综合总结材料提交会议讨论后报区政府。特殊情况下,经成员单位提议,适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2.每次联席会议必须至少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对需要各成员单位协商研究的议题,议题提出单位应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分送各成员单位研究准备。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议题提出单位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并分送各成员单位,各单位共同遵守,认真执行。
4.如联席会议纪要在执行中发现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文件精神相冲突,或发现其它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执行部门应及时做好处置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必要时应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协同解决。
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