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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5】4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长府发【2015】2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权力清单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及时修订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附件:2015年行政职权调整目录 长春市宽城区编办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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