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2日下发《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北四条西地块棚户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在东起北四条,西至九台路;南起铁北二路,北至台北大街范围内实施征收工作。
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在长春市房地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中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报名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有授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一份。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报名材料,报名截至2016年6月21日16:00整,逾期不予受理。
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房屋评估委托书》。
报名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305室
联系人:郭际
联系电话:8195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