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北一路南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铁北一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4日
铁北一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宽城区人民政府对铁北一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东起亚泰大街、西至规划九台路;南起铁路线、北至铁北一路。
二、征收补偿方式
该地块内的地上物全部为沈阳铁路局的生产设施,补偿安置和拆除由沈阳铁路局自行负责。
三、达不成协议的处理办法
签约期限内协商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宽城区人民政府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宽城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宸 联系电话:0431-81955739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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