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二、操作模式:招投标
三、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工标准和用工需求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或乙方原有员工转移到甲方,由甲方派遣至乙方提供劳务服务。并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派遣员工的招录、派遣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用工期限、劳动报酬等。
派遣员工人选可以由乙方自行招聘或由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代为招聘。入职后两周内甲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要增加派遣人数的,根据所需人员数量应提前5-15日通知甲方其招聘条件及要求,甲方则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派遣人员。
四、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执行。
版权所有: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电话:0431-89991030 技术支持:华夏智城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66号 邮编:130052
网站标识码:2201030013 吉ICP备100004934号-5
吉公网安备 2201030200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