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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宽城区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

时间:2011-12-01 10:44来源:区教育局索引号:220103000703121201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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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宽城区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宽城区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制建设,实现教育督导目标,促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和谐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强化政府行为
  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更是科教兴区战略有效实施的保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是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成立以区长为主任,主管区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参与和支持我区教育工作,经常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着力解决教育工作中不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区域素质教育的进程,推动区域教育快速发展。
  二、完善机制,优化队伍结构 
  完善督导责任区常态机制,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实效的不断提高。通过“专家引领+团队合作+自身提高”的模式,构建网络管理体系,做好特约督学、专家督学、兼职督学、学校督学等队伍的建设,从而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因此,必须建立一支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数量足够、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专业督导队伍。具体如下: 
  ——特约督学  聘请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政府特约督学,参与督导工作,将政府的教育督导与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其他部门的行政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督政的力度和权威。
  ——专家督学  聘请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专业人员,参与教育督导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随时进行监督和指导;邀请一批对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教育工作有丰富经验的同志,指导我区教育工作,为确立我区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专职督学  由区教育督导室和责任区督学组成,对区域教育进行定期四维督导评估和专项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如实撰写督导结果为教育局及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材料。
  ——学校督学  学校设立副校级督学制度,协助校长把握办学方向,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及学校过程性评估工作。要具有一定的理解、分解、指导能力,及时掌握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工作思路。
  三、科学管理,深化督导队伍的考核和培训
  教育督导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必须实行科学管理,既要定期对督学人员进行培训,又要做好对督学的考核工作,不断提高督学人员的督导水平。
  1、要建立督学培训制度。在自我学习的基础上,定期选派专职督学参加上级培训,定期组织督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督导业务调研活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全局尤其是区域教育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注意把实践的经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要善于发现区域教育的亮点、热点、难点问题,并予以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和理性引导,充分发挥督学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作用。
  3、要建立定期考核制。督学应该认真履行《督学行为准则》,对表现优秀的督学予以奖励;对不称职的督学要调离岗位,兼职的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