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公示
委托机关: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受委托组织:长春市宽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一、委托事项
1.查处违法举办学校(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
2.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违规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违规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学业证书的行为;
3.查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擅自分立、合并,擅自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
4.查处教师违法行为;
5.查处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行为;
6.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
7.查处幼儿园及幼儿园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学前教育活动中违反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8.对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或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处罚;
9.对超出办学许可范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以及管理混乱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10.对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11.查处其他违反校外培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委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
三、委托范围
宽城区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
办学行为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四、委托时间
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初审:穆俊松 付佳
复审:周峰 刘同水
终审:徐天博 彭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