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联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按照人员、设备、场地、危废处理装置、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现场核验,企业符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管理的有关要求及安全规定,具备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拟确定吉林省环富新保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1家企业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到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