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对第一季度供应能力加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给予奖励项目实施方案》(长牧联字[2024]2号)通知要求,对于一季度出栏肉牛达到200头(含)以上的肉牛养殖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长春市福广牧业有限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肉牛出栏量202头,并于2024年3月12日按照文件要求向我区提交了佐证材料。长春市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了该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确认符合文件要求的“一季度出栏肉牛(不包括犊牛)达到200头(含)以上”,我区将向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申报该企业的奖补。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0431-89990906)反映。
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