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长春市2021年第46批次北凯旋路拓宽项目
征收的决定
长宽府发〔2021〕13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4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春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春市2021年第46批次北凯旋路拓宽项目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地上物实施征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北至农安界、南至富盈、西至北凯旋路绿化带、东至凯旋路绿化带。
二、征收部门: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征收实施单位: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签约期限: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六、权利告知: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