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乙七路加油站项目),拟征收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邱家村部分集体土地。
征收范围:拟征收兰家镇邱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0.7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东至北凯旋路、南至规划乙七路、西至规划居住用地、北至规划居住用地。(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报名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三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近三年企业完税证明、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2名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如有授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一份。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报名材料,报名截至2026年8月1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以项目所签约的评估合同为准。
特此声明:本项目选取的评估机构,在征收工作中评估师必须到现场办公。
报名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剑桥
联系电话:13074304657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初审:刘剑桥 付佳 复审:李江泽 刘同水 终审:徐晨 彭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