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教育局:
你局《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关于新建长春市台北明珠学校项目立项的申请》(长宽教【2016】2号)文收悉,依据宽城区年度教育建设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67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设18个教学班。项目建设期:一年。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3353.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解决。
五、建设地点:宽城区凯丰路以南、丙一百五十路以东、棚户区改造D地块以西、台北明珠小区以北。
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0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