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刘 宏
职 务: 副区长
分 工:
协助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民生工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区长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政协宽城区委员会。
联系区人民武装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编办、宽城国家税务局、市地税局宽城分局。
联系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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