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各相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五)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六)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街、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
(七)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八)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制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指导科)
职责:1.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等工作。
2.编制区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规划信息传 输渠道,推进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承担区级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综合性工作。
3.负责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负责事故举报信息统计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等统计和事故统计认定工作。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4.拟订区级相关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水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统筹和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6.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
7.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协调区级相关行业、各街镇、开发区和重点企业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8.承担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9.组织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装备管理工作。
10.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参与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11.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其他专项规划协调实施。承担区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科
职责: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镇、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各街、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
2.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指导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协助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刑侦审批事项的手里、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3)督查办(宽城区安委办秘书科)
职责:1.负责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制度制定、公文处理、信息编发、文字综合和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
2. 负责督促检查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区安委会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及会议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拟订及考核工作。
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和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6.负责区安委会专家委员会的管理、使用工作。
7.承办国家、省、市及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科
职责:1.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提案和议案批复、信访、保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上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 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3.参与消防、火灾防治及相关灾害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统筹协调资金管理,承担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4.承担应急管理系统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应急管理人才规划及培养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伟
办公室电话:0431-89990456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夏季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51
办公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宽城区应急管理局直属机关
(宽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检查,负责上述行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实施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张伟
办公室电话:0431-89990456
机构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夏季9:00——17:00(中午不间断);冬季9:00——16:30(中午不间断)(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51
办公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