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职能 > 机构简介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及其直属机关机构简介

时间:2025-01-15 09:58来源: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字体: 打印

  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辖区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八)负责辖区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代码、条码监管工作。
  (九)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参与辖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环节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辖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辖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宣传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机构负责人:李冬伟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9991608
  机构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18:00;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办公地点:四平路422号
  (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刘原池)、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科)(张岩)、法制科(综合协调科)(王蕾)、行政审批办公室(高航)、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李思慧)、市场监管一科(佟鑫)、市场监管二科(于何)、市场监管三科(何佩凇)、市场监管四科(牟芸菲)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财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08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分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党建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3、法制科(综合协调科)。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宣传工作。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4、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53 
  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辖区“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开展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25
  6、市场监管一科。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开展对经济合同、广告、生产要素、违法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价格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等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运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7、市场监管二科。负责辖区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以及标准化工作。负责推动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代码、条码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8、市场监管三科。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参与辖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9、市场监管四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环节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宽城区四平路422号 
  (二)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下设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市场监管具体工作。
  1、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站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芙蓉路575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27
  2、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新发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长新街与九台北路交汇
  联系方式:0431-80793021
  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东广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基隆小区东门南侧10栋101室
  联系方式:0431-80793022
  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南广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光复大路116号
  联系方式:0431-82886864
  5、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凯旋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与三辅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89991633
  6、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柳影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柳林路与菜市北街交叉口东侧柳影路566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35
  7、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兴业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宽城区长新街2493号
  联系方式:0431-89991636
  8、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团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宽城区长新街2493号
  联系方式:0431-80793038
  9、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群英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铁北二路北一胡同沈铁新苑东区与海鑫市场西门交汇胡同内
  联系方式:0431-80793031
  10、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欣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北环城路与菜市北街交汇1020号
  联系方式:0431-80793023
  11、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兰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宽城区五星小区甲栋3单元106(松柏超市对面)
  联系方式:0431-89991637
 
初审:马聪颖 复审:刘同水 终审:彭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