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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06 10:51来源: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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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宽城区统计分局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红线,高质量完成全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为促进宽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统计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宽城统计普法工作,结合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营造统计法治环境,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二)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制定《2023年度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干部职工学法工作计划》,开展全年学法19次,做到任务落实。严格执行《吉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管理办法》,各专业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均已全部改正,严格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红线。

(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3年开展专项治理执法检查15户,“双随机”执法检查12户,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6户,部门内“双随机”执法检查6户。跨部门和部门内检查结果上传至“我要执法”APP,以上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2023年11月执法检查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四)加强党委政府和部门间统计普法宣传。持续推动党委、政府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事关统计改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文件,2023年区政府会前学法2次,区委常委会学习1次。

加强部门统计普法,提高部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识。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统计法进党校1次。

(五)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年”活动。结合宽城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年”工作方案》,把握关键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活动均已开展。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五经普”工作和统计执法契机,开展“嵌入式”普法,保证了“一季一宣传”工作效果。企业点对点发放普法纪念品1350份,统计重要时间节点发放普法宣传品1000余份。持续做好宽城区2023年《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发放工作,累计发放527份,截至目前2023年发放工作已经完成。

多措并举,服务统计工作进一步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企业了解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统计报表过程中,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坚持法治宣传与统计工作相结合,服务统计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

目前,统计分局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为2人,执法检查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统计执法任务较重,执法检查力量较薄弱。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统计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提高统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红线,高质量完成全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培训促进宽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执法工作开展“嵌入式”普法,加大统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发挥社区、文化场所的作用,使成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

配合省、市开展各专业数据核查。高质量完成专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力争2024年再增加一名统计执法人员。

组织开展法宣传活动。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利用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等普法宣传节点,结合“五经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