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某公司就征收补偿问题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实施后宽城区政府以复议前置程序接收的“1”号案件,宽城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区司法局依法受理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问题及困难,并听取双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宽城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赋予的调解职能,坚持能动复议、主动作为,通过以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通过调解顺利结案。该案的办结,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同时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宽城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宽城区司法局从宽城区工作实际出发,力争将工作想在前、谋在前、抓在前。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宽城区司法局紧盯短板弱项,靠前一步、真抓实干,在统筹推动、人员配置、能力提升等方面积极作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正确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宽城实践”。
坚持高位统筹,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以来,宽城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汇报。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区司法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内容及宽城区贯彻落实建议作专题报告,区委相关领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2月5日,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推进会,18家区直单位、5家驻区有关单位、11个街(镇)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新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工作实际,第一时间聘请具备法律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专职从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按照新行政复议法修订内容,先后完成行政复议文书制作、配套工具书目更新工作,并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工作推进会后立即制发通知,明确各街(镇)、有关单位行政复议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工作群等协调联络机制,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兼顾“情理法”,坚决做到“三个效果”相统一。针对本案中申请人的诉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在依法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多次沟通协调,促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案件关键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区行政复议机构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本案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守住法律底线、合理解决当事人诉求,又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宽城区司法局将以本次案件为新起点,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锻造长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本职,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事前监督”,将行政执法“事前监督”与行政复议“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在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行政争议的产生,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助力平安宽城、法治宽城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