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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17 10:29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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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宽府办〔2022〕4号
  
各街道、开发区,区直机关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建办质函〔2021〕248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函〔2021〕865号)、市房管局关于《长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建委关于《长春市农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城乡发〔2021〕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完成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力争2022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调查工作。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区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其中:
  1.房屋建筑包括所有城镇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农村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的基本信息和抗震设防情况等;
  2.市政设施包括指定规模以上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的基本信息和设防信息。
  (二)不在调查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
  1.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轨道交通和城市隧道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2.未建成使用的城镇房屋建筑工程、未建成使用的市政设施工程、未建成使用的农村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组织。普查工作在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统筹调度,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社区、村等基层组织作用,协同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内业资料整理、外业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审核等工作的培训。
  (二)实施机构。本次普查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寻求第三方专业团队协助是必要的工作手段之一。按照国家、省、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专业能力的审查,确保机构具备专业能力,调查工作由专业技术队伍承担专业工作,调查人员应持证上岗。
  四、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对接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统计信息;负责监督第三方机构工作完成情况。
  宽城经济开发区和各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配合区住建局和第三方机构,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教育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统战部(民宗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宗教场所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卫健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民政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养老和福利机构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文旅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文体场馆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时尚宾馆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应急局配合属地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对加油站开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负责配合宽城经济开发区和各办事处调取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本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经费保障;
  区审计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完成后的审计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建立开发区、街道、社区、第三方机构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充分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由蒋旭桐区长为组长,齐瑞臣副区长为副组长,住建局、统战部、财政局、审计局、规自分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宽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及各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调查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信息及组织召开调度会议。
  (二)经费保障
  普查经费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经我区前期统计,其中道路230.5公里,按照每公里0.1万元预估,桥梁共30座,按每座0.6万元预估,预计申请财政资金约41.05万元。全区共排查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为4576万平方米,普查农村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12万平方米,按照房屋建筑调查每平米0.3元预估,预计申请财政资金约1660万元。此次普查工作预计总费用约1701.05万元,根据省厅要求,此项经费需由区财政承担。
  (三)质量保障
  房屋建筑和调查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区住建局指导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的审核工作,采用过程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检等措施,从源头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必须压实责任,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附件:

 

  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宽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蒋旭桐    区长
  副 组 长:齐瑞臣    副区长
  成员单位:冯  刚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林  超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  强    区财政局局长
  胡庆忠    区审计局局长
  滕大力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局长
  杨大为    区教育局局长
  赵春龙    区民政局局长
  张立光    区商务局局长
  郭永刚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   耕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奇峰    区应急局局长
  苗笑颜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局长
  赵喜峰    站前街道党工委书记
  怀平威    南广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亚波    东广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宏    新发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大力    群英街道党工委书记
  侯东来    团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连贵    兴业街道党工委书记
  仲立娜    凯旋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咏梅    柳影街道党工委书记
  商西雨    欣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林超兼任,副主任由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吴桐担任。
  (办公室联系人:王思贺    联系方式:81955727)
  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
  城镇房屋工作组:
  联系人:王思贺 
  邮箱:kcqzjjdzb@163.com
  农村房屋和市政设施工作组:
  联系人:张立辉
  邮箱:kcqzjj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