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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及《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05 16:07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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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执法力量,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编制《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及《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
  2.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9〕43号);
  3.《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吉城乡治工委办字2021〕16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一批)》(吉政办发〔2018〕42号);
  5.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吉政办发〔2023〕9号)。
  三、基本内容
  《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共包含29项事项,涉及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城镇燃气、供热、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镇排水、室外无照及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传销及非法直销、餐饮油烟污染、工业废气和废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非法行医、“三小一摊”、娱乐场所和网吧监管、景区和民宿安全、文物保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人防工程、房屋装修不在规定时间内施工产生噪声、违规养犬、高空抛物等监管方面。
  《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共包含17项事项,均为物业管理方面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两张清单”所列执法事项,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部门要落实下放行政执法权责衔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