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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0:41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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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
  《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长宽府发〔2023〕4号
各执法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满足乡镇(街道)基层执法需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梳理了《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将两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 工作目标
  依法厘清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责边界,明确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权力,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以乡镇(街道)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职责范围
  1.各街镇作为“吹哨”主体,对《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吹哨”;各执法部门作为责任主体,接到“吹哨”之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执法活动。
  2.各街镇作为执法主体,按照《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执法事项行使权力,原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相应权力。
  3.各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促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有效运行。
  4.各街镇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派驻人员和基层执法力量实现联合执法,加强一支队伍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5.区司法局负责统筹安排,组织、督促各执法部门就清单事项对街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部门、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落实“两张清单”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落实“两张清单”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两张清单”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搞好协同配合。各执法部门、各街镇、区司法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执法部门与各街镇相互配合做好“吹哨”“报到”联合执法工作,各执法单位做好下放权限指导工作,街镇做好承接权限的落实工作。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执法部门、各街镇要加大对“两张清单”事项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推送经验,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附件:1.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
            2.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宽城区“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事项清单 2.宽城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