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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5 14:19来源:宽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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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逐步推动农村供水城乡均等化,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用水新需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打造东北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制定《长春市宽城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
  二、制定依据
  根据《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吉政办发〔2023〕24号)及《长春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23〕4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明确了方案遵循的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示范带动,统筹推进;二是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三是坚持县级统管,长效运行;四是坚持强化保障,平急两用。
  第三部分为主要目标,统筹“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水质提升、企业化运营”等重点工作,结合宽城区实际制定了2024-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任务目标。
  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将主要目标从全力优化提升农村供水能力、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护保障机制、持续强化农村水质保障能力三个方面细化为十二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政策宣传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