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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宽城区委办公室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4:19来源:区政数局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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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宽城区委办公室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31条”》的通知

 长宽办发〔2023〕5号

区属有关党(工)委、党组,区直机关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宽城区委办公室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着力打造宽城特色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新模式,推动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奋力谱写长春北部现代核心区建设新篇章。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抓投资稳增长、促改革增效能、建城市优环境、兜底线保民生、防风险保平安、抓党建转作风六条举措,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持续推进“四个服务”,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用营商环境“软实力”打造宽城发展“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简政放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力行简政之道,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束缚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向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让群众便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

  ——坚持高效便利。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流程,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积极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表式登记、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采取超前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领办或代办服务,以及并联审批、联合办理、网上审批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坚持数字化支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相融合,创建高效、便捷、智能、透明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政务服务体系和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培育”“输血”“造血”“复活”机制,用改革新招法、减负硬措施、监管新作为,全力破解企业难题,疏通政策堵点,推进市场环境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最简”行动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动《县(市)区、开发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承接、下放。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梳理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根据事项办理情形、条件限制、办件数量等情况,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分类管理。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区、街、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管理模式、建设标准、办事流程、事项及要素“六个统一”,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标准的政务服务。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3.推动政务服务“最简”办理。持续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71个社区和20个行政村延伸,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深化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探索异地就医、子女出生、入学等更多高频事项精准“一件事”主题集成办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0%、75%,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二)开展“项目要素”保障行动

  4.开展重点项目包保推进机制。对68个重点项目实行“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通过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单位推进的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实行项目前期倒排推进模式,加强用地、用能、用工、资金、水、电、气等保障,开展专项治理、专班调度,进一步提升项目落位速度。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5.突出服务导向。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持续推动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针对重点项目,落实全程领办代办体系,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全程跟进,实行“容缺受理”,通过集中审批、专项调度、就近办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规自局宽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

  6.培育产业集聚区和生态圏。围绕汽车、轨道交通造修等重点产业,补齐短板,拉长链条,积极引入产业链条项目,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引导企业调整贸易方式,为外贸发展拓宽渠道,实施梯度培育计划,参加出口信保等外贸业务培训,扶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配合部门:各街镇、开发区(兰家镇)

  (三)开展“加速数据融合共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行动

  7.加快数据共享建设。构建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和标准化管理规范,依托省一体化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市数据共享交换体系,重点推进政务审批、信用服务、信用综合评价、联合奖惩管理和信用信息修复等重点领域数据的开放共享,争取在数据采集、数据应用、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8.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管理智能化平台服务功能,启动“智慧宽城”平台,并与市智慧平台对接,加强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对软、硬件进行定期的更新维护。重点推进智慧治安、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智能化水平。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9.抓好数字产业化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数字化经济为主导,推动阿里云、数字直播基地等新兴业态发展,引导黑水路等老市场、老商圈、老商街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吉林省云聚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生产力促进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园、中鸿智谷产业园等四家数字产业园建设。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10.加强市场创新。提高科技企业质量,落实资金激励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

  (四)开展“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行动

  11.持续开展“万人驻(助)万企”工作。建立全区“万人驻(助)万企”行动“1+4+11+N”四级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为全区397户企业选派助企服务专员实地开展工作,做政策“宣传员”、做公务“办事员”、做安全“监督员”、做问题“协调员”、做市场“推销员”、做发展“参议员”。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12.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瞄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对接长兴基金,引导基金注入。依托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对辖区企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列出融资企业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开展信用融资。同时,用好用活国家在节能降耗、新能源装备、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13.完善落实政策扶持。持续梳理全区惠企政策情况,开展上线调研,力争推动更多惠企政策上传至长春市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实现线上兑现。扩大各类惠企政策宣讲力度和范围,通过线上联络、线下走访等多种方式,将各项政策及时传达到位。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14.推动市场主体“宽进快出”。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压缩注销公告时间,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宽城分局

  配合部门:区税务局及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15.深化“证照分离”和“证照一码通”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证照一码通”改革不断提质、增项、扩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证照整合办理能力,做好“准入”到“准营”无缝衔接。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宽城分局

  配合部门:区政数局及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16.加强纳税服务。加大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推行税费“一次快办”服务,实现“一局、一厅、一所、一窗”一站式办结。推进“智能应答、远程帮办”服务,提高“1+N+10有问必答”“专精特新平台”等平台实现“秒问秒答”。建立远程帮办服务团队,推动实现办税“云”服务全覆盖。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全程网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长,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牵头部门: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17.构建人力资源“磁力场”。实施“百万大学生留长工程”“安心就业十大行动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一企一人”包保帮扶机制,打造灵活用工服务市场。探索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模式,发挥“三方六家”劳动纠纷多元调处平台作用,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高效衔接。全面普及应用劳动合同,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和职工法律保障。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18.建立社保医保“两个服务员”制度。设立“企业服务员”“社区服务员”,向参保单位和社区居民提供精准社保服务,指导参保人操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网厅,处理参保人问题,精准宣传政策。推动医保窗口经办业务全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需求,进一步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大便利。

  牵头部门:市社保局宽城分局、市医保经办处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

  19.推行政府采购“承诺即采”。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在我区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20.实施招标采购“清单式”管理。落实《长春市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集中破除对投标人、供应商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21.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宽城分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22.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双公示常态化报送机制,推进水、电、燃气等特定信息和行政强制等五类信用信息归集。持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实现向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推送的失信问题整改和退出率达到100%,信用承诺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培训和诚信文化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诚信活动新闻“月报送”机制。深入实施“信用助企”行动,探索信用创新应用,建立街道信用服务中心,社区、商圈信用服务驿站。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制度,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清理政策措施在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宽城分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政数局

  (五)开展“法治护企”行动

  24.实施提升“执法温度”计划。全面实施 “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 “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25.打造“智慧法治”新样板。推行“智慧审判”,依托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实现审判环节全流程线上办理。开展“智慧办案”,依托数据中心大数据分析,精准检索各类案件和法律法规,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智慧执行”,提升执行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依托“法官进网格”,开展法官与街道服务对接,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降低企业群众诉讼成本,保障诉方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区法院

  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及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

  26.围绕“护商扶商”提升执法水平。推进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基层执法制度机制不顺问题。严格落实《公证法》相关要求,进一步精简与街道(乡镇)、村(社区)职能无关的证明材料。针对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活动。在推行行政检查执法智能备案改革“扫码亮证”基础上,邀请营商监督员全程监督,保障检查执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机制,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司法局、行政检查执法单位及相关部门

  27.围绕“留商安商”抓实法律服务。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举措,解决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不广问题。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解决同事不同罚问题。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法治体检、法治讲座,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

  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及相关部门

  (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28.开展联合督查整治。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督查、整治。同时,按照《长春市宽城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1.1版)》,强化日常营商环境工作的考核监督,全面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生态。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成员小组成员单位

  29.加大营商环境问题处理力度。制定《宽城区营商环境线索警示通报告诫及移交制度(试行)》制度,围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开展专项摸查工作,对损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警示通报。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成员小组成员单位

  30.规范区域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在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监督点,更好将监督权利延伸至群众中。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发挥“问题案例收集”机制,加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

  31.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政数局

  配合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成员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思路、制定方案、推进实施等各环节。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监督功能,建立协调、调度机制,统筹好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调整《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督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建议和诉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和谐宽城”“营商宽城”等新媒体等平台,对营商环境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对惠企政策进行解读。同时,积极运用抖音、快手、头条等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政策解读: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解读

    

    【一图读懂】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

附件:

2023年宽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1条”任务清单.docx